佛门戒律定得如此之多,是否可以变通呢?在通常情况下,戒律丝毫不得违犯,叫做“遮”;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触犯,称为“开”。在比丘戒中,除了不杀、不盗、不淫、不妄语外,其余戒条在平时应当“遮护”(即遵守),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“开戒”。
南朝刘宋时期,对佛教优礼有加,宋文帝经常与高僧们在一起讨论佛法。一天,宋文帝设斋会僧,过了很长时间,才摆好素席。在场的僧人眼看天已过午,不敢食用,因为佛教戒律中有“过午不食”的规定。这时宋文帝举筷劝食:“现在日当正午,各位只管进食。”在旁的竺道生应声说道:“太阳是附着在天上的,皇上就是天,既然‘天’说刚刚是中午,那就肯定是中午了,没有什么好怀疑的。”说完捧起钵盂就吃,其余僧人见状,也随之吃了起来,竺道生就是巧妙地利用佛教戒律在特定情况下可以“开”的规定,随机应变,避免了一场尴尬。
受了戒的四众弟子也可以舍戒。受五戒的在家居士只要对任何一个人声明,自愿放弃优婆塞、优婆夷的身份即可。出家的僧尼还俗很容易,也只要对任何一人声明自己愿意舍戒,就可放弃比丘、比丘尼的身份。如果不舍戒,却私自违反戒条,称为“破戒”,这是不允许的,要受到佛门的惩罚。
五戒之中,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是违背道德的恶行,饮酒本身不一定是恶行,但由于饮酒能导致其他恶行,故佛教将不饮酒列为五戒之一。在《大智度论》里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:有一人为了饮酒,偷了邻居的鸡,将鸡杀死,作为下酒的菜肴。邻居女主人来问,此人以妄语回答说不知道,又趁酒醉强奸了她。这样,由于饮酒而犯偷盗、杀生、妄语、邪淫四罪。在古代,还有由于饮酒而导致杀身之祸的故事。
清初,郑成功不肯降清,便率领部下占领台湾,做明朝的遗民。有一和尚从广东前来投奔,郑成功对他十分优待,请他做了国师。后来,这个和尚骄横不羁,不把同僚放在眼里。于是有人向郑成功说他是清朝派来的间谍,应该早点除掉。郑成功也感到这个武艺高强的和尚留在身边是心腹之患,但又顾虑和尚会气功,恐怕他运起气来,不但杀不死他,反而坏了大事郑成功有个叫刘国轩的部下,主动要求承担除去和尚的任务。他将和尚骗到了一家酒馆,一边请和尚饮酒,一边大谈风流韵事,以挑逗和尚的情欲。和尚仍旧谈笑自如,心如古井,不起波澜。酒至半酣,刘国轩低声对和尚说:“夜深人静,没啥好玩的,只是后屋有春宫图,是否愿去看看。”和尚已有几分醉意,说:“我入佛门修行很长时间了,对男女之事已经不感兴趣了不妨看看。”他随刘国轩来到后屋,看见淫荡的场面,起初还能控制自己,脸部没有什么表情。过了不久,就感到精神疲乏,招呼随从摆好坐椅,好像已经站不住了。刘国轩趁和尚还未坐定从身后抽出利剑,手起刀落,血花四溅,和尚已经身首分离了原来刘国轩先用酒分散和尚的心,再引诱他去看春宫图,涣散他的气,使他不能运气抵挡兵器,最后置和尚于死地。
佛教认定破戒有“五过”:(一)害自身;(二)为智者所呵;(三)恶名流布;(四)临终生悔;(五)死堕恶道。也有人认定破戒有“五衰”:(一)求财不遂;(二)随得即耗;(三)众不爱敬;(四)恶名流布;(五)死入地狱。不管是“五过”还是“五衰”,都是对破戒者的谴责和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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