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与员工签订劳动中,员工出勤时间为12小时两班倒,应该怎样签订才算合法呢?四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甲、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:1.实行标准工时制的,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 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,每周至少休息一天;2.不定时工作制,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,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。3.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,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,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,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。第九条 甲方因生产(工作)需要,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。除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回答一:实际怎么样就怎么样签,比如你可以增加一个附件4,约定12小时两班倒就行了。这里签合同是不涉及违法的,违法的情况可能出在后续执行中没有计算加班的时候,所以如果是员工日工作12小时的,需要额外在工资表里增设一个加班费项目。
回答二:如果实在无法合法,可以先做到合理
回答三:1、劳动合同正常签,超出要结算加班费。
回答四:合同问题不大的,按标准公司签就好了,只要你们正常结算了加班费,就算是劳动仲裁也问题不大的
回答五:跟你下面的都不符合,除非你们有集中休息的时间,可以做个综合工时,要去人社局备案的。